顏書記約談修船承包商負責人

2016-04-08

3月8日至3月10日,公司黨委書記顏景亮對修船分廠2016年度擬簽訂工程合作協(xié)議的40家工程承包服務商法人/總經理等主要負責人實施了安全管理約談。期間修船分廠領導、車間主任及相關職能部門長參與了約談。

這次約談的重點是宣講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以宣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為主,結合當前安全生產工作和修船實際,深刻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精神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yè)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huán)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要求,提高工程承包服務商負責人對安全生產重要性的思想認識,提高他們加強自主管理的緊迫感和自覺性。針對各工程承包服務商所承接的不同工程,對他們提出了共性和特殊要求,對其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予以指導。通過約談,對2016年擬簽訂工程合作協(xié)議的40家工程承包服務商主要負責人進行了一次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教育和培訓,各單位負責人都表示很受教育和啟發(fā),提升了對安全生產的認識,理清了工作思路,對做好今年的工作充滿信心。分廠對于顏書記約談中提出的要求列出日程表,將逐項跟蹤檢查,確保在實際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實。